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经典阅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相抵》
  为给实务界提供正确处理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理论依据,达到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局面的目的,笔者不揣鄙陋,将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释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与过失相抵的功用,作为本研究的课题。本研究面向全社会。为使更多人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有比较清晰的了解,我们写了这样一个“导读”,希望它能够发挥作用。